删除项目时,大多数项目会被放入回收站。 从项目被放入回收站的时间起,回收站中的项目将在 14 天(336 小时)后开始自动删除。 如果在项目被永久删除之前需要恢复项目,可以将其恢复。
项目所有者、默认管理员角色成员以及具有查看、更新和删除其他用户内容的管理权限的自定义角色成员可以从回收站中恢复项目。 有关为管理员提供的说明,请参阅管理内容。 对于项目所有者,请参阅以下步骤。
从回收站恢复单个项目
如果您只需要恢复一个项目,或者如果需要将各个项目恢复至不同的文件夹,则请恢复单个项目。
按照以下步骤从回收站恢复某个项目:
- 以项目所有者身份登录到组织。
- 单击站点顶部的内容,然后单击我的内容选项卡。
- 单击文件夹下的回收站 。
- 可以在回收站中输入关键字或对页面进行排序,来帮助您查找项目。
- 在查找框中输入关键字。 仅会搜索回收站的当前页面。 如果未返回您尝试查找的项目,并且回收站包含多个页面,请移动到下一页并重试。
- 在回收站页面上,单击大小或删除日期标题可更改这些属性的排序顺序。
- 选中项目旁边的框,将其移回我的内容。
- 为项目单击还原。
- 要将项目恢复到不同的文件夹,请执行以下操作之一:
- 从恢复到下拉菜单中选择一个文件夹。
- 要创建一个用于恢复项目的文件夹,从恢复到下拉菜单中选择创建新文件夹,输入文件夹名称,然后单击复选标记按钮 。
提示:
如果您没有单击复选标记按钮,文件夹将不会被创建,项目将恢复到默认文件夹。
- 单击恢复以确认。
从回收站恢复多个项目
当您一次恢复多个项目时,所有项目会恢复至同一个文件夹。
按照以下步骤一次性从回收站恢复多个项目:
- 以项目所有者身份登录到组织。
- 单击站点顶部的内容,然后单击我的内容选项卡。
- 单击文件夹下的回收站 。
- 选中各个项目旁边的框,将其移回我的内容。
一次最多可以选择 60 个项目进行恢复。
- 单击回收站项目列表顶部的恢复。
- 要将项目恢复到不同的文件夹,请执行以下操作之一:
- 从恢复到下拉菜单中选择一个文件夹。
- 要创建一个用于恢复项目的文件夹,从恢复到下拉菜单中选择创建新文件夹,输入文件夹名称,然后单击复选标记按钮 。
提示:
所有项目将恢复至同一个文件夹。 创建一个专用于已恢复项目的文件夹,以便在共享项目之前进行检查。
如果您没有单击复选标记按钮,文件夹将不会被创建,项目将恢复到默认文件夹。
- 单击恢复以确认。
从回收站恢复时的注意事项
在从回收站恢复项目时,请谨记以下信息: